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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夏季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05/29 15: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陕教工稳办〔2019〕6号)精神,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现就加强学生夏季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夏季安全教育工作,在全院范围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把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个班级、每个宿舍、每个学生,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加强学生饮食安全。夏季是各类病菌滋生蔓延、各种传染病高发季节,要求学生到学校食堂就餐,不要到校园周边无证摊点就餐,不购买“三无”食品,以防食物中毒或引发疾病。教育学生不要饮用来源不明的“桶装水”,不要将热水瓶在校园内随意放置,注意个人和宿舍饮水安全和卫生。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往返江南、江北校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不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严禁随意横穿马路。
    4.加强对“特殊学生”的关注。对心理疾患、贫困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情感困惑、身体疾病、学业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关注。对特殊群体学生要做到“三确定”:即确定关注对象,确定帮扶人员,确定帮扶方案。
    5.严格考勤与请假制度。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对学生请假外出严格审核和审批。学生在实习或联系就业单位期间应与二级学院保持联系,二级学院也应主动加强与学生联系,掌握学生情况。
    6.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学工人员要深入学生宿舍,加强学生用电安全教育,严禁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等大功率用电器,不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宿舍内吸烟,不得向楼外抛洒杂物;杜绝学生在宿舍打麻将、酗酒及晚休期间高声喧哗、吹拉弹唱;坚持晚休查宿,杜绝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晚归、夜不归宿等;晚上十一点以后回宿舍的学生,要向楼管出示学生证并登记,公寓管理科定期汇总,并向有关二级学院和部门反馈,各二级学院也要主动到楼管处查看学生晚归情况登记,查明原因,严肃批评教育;利用“文明宿舍”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文明、安全、健康、和谐的寝室氛围。
    7.加强学生夏季安全游泳教育管理。禁止学生到校内外偏僻地段活动,避免意外,坚决杜绝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泊、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特别是江北校区,严禁学生到校内人工湖游泳、戏水、钓鱼。
    8.坚持周日晚点名制度。做好相关记载,落实未到学生去向。
    9.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各二级学院要在近期对全院学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学工人员要深入班级、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倾向,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学工部      保卫处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