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6﹞168号)文件和《安康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发﹝2016﹞166号)文件有关精神,经过班级初评,二级学院审核、公示、复核,学生处复审等程序,现将2018-2019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暨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3日。
联系电话:3288038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2.《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