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请将2018级新生(含专升本)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舍长名单上报学工部。
1.上报时间:2018年11月16日前;
2.上报人数:各班上报一名心理委员;各宿舍上报一名舍长;
3.上报方式:以纸质版、电子版两种方式上报,电子版发至:162207329@qq.com,纸质版盖章后,江南校区各二级学院报送至学工部202室,江北校区各二级学院报送至逸夫科技楼B806室。
附件:安康学院2018级心理委员及宿舍舍长信息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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