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我校2017-2018学年度学业导师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这项工作地开展有效地发挥了专业教师在学生学业指导中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根据《安康学院学业导师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7〕30号),学校决定在2018-2019学年度继续选聘学业导师,推动这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进一步健全学业导师组织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激励措施,明确相关职责,总结上学年的工作经验;
2.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学业导师指导细则;
3.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4.做好学业导师遴选、聘任和管理;
5.11月2日下午五点前将《学业导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报备学生处203室,相关电子文档发送到akuxsc@aku.edu.cn。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好学业导师相关工作,为学生的成长创造优质的资源和条件,努力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