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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暑假前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07/10 09:33    作者:学工部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8年暑假前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暑期学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暑假期间原则上要求学生不要留校,少数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请严格按照“安康学院寒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履行留校住宿手续。江北校区暑假留宿学生,将统一安排江南校区。

二、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于710712日期间向所在二级学院自主申请,并填报《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附件1,一式两份),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联系核实申请理由,二级学院学院审批备案。

2.审核报备。二级学院为单位713日下午五点半前向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报备《寒暑假留校住宿登记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江南校区2号公寓104,电子文档发351823303@qq.com),公寓管理科核实并备案。(汇)

3.结果公布。学生处公寓管理科于718日公布结果和具体安排。

三、注意事项

1.暑假留校学生的管理以“学院哪个部门批准同意,哪个部门归口管理”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专管员负责加强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掌握学生动向。考研复习学生、勤工助学学生由所在学院负责管理,参加专项活动的学生由活动发起部门和具体负责人负责管理。

2.二级学院放假前对留校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要求暑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签订《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要求学生须在22:30前返回宿舍。

3.二级学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要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消除安全隐患,出现突发、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学校汇报。要求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辅导员保持联系。

4.留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应提前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得到同意后在宿舍值班员处办理退宿登记。出现违纪情况,取消暑期留校住宿资格,按照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暑假结束,学生要按时返校,各二级学院要掌握学生的返校情况,并于201893日上午10点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报送学生处,对未经批准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要了解原因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附件:1.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

      2.寒暑假留校住宿登记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