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生晚自习管理,让学生走出宿舍,走向教室,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服务第一课堂,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秩序,现将学生晚自习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1.晚自习形式:
各学院根据学生专业特点,要求学生利用晚自习对专业课程和相关基础课程进修预习、复习及完成相关课程作业。
2.晚自习时间
每周日至周四20:00—22:00
3.晚自习地点
按照学校教室管理科安排的固定教室进行晚自习,5月18日前填写2017-2018(2)晚自习班级信息统计表(附件1)报送到学生处203办公室。
二、注意事项
1.二级学院要求一年级学生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有条件的分院也可安排其他年级学生参加晚自习。
2.二级学院要认真执行晚自习工作安排,严格管理,保证晚自习质量。
3.不能正常参加晚自习的学生须向辅导员请假并开具正规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不允许无故迟到或早退。
4.需要占用晚自习时间举办活动,应提前向学生处报备。
三、检查抽查
1.学生处不定期对晚自习进行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学生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7-2018(2)晚自习班级信息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