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确保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 放假时间: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放假
2. 调课安排:4月8日(星期天)正常上班,补上4月6日(第五周周五)的课程。
二、切实加强学生稳定安全工作
1.强化学生安全教育。要求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公寓管理规定,安全使用水、电,按时归宿;外出时结伴而行,不去无安全保障的地方。告知学生一旦遭受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应及时报告学校和当地公安机关,以便得到帮助和解决。
2.增强学生大局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学习、生活,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不做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的事情,自觉维护大学生形象。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学校关于稳定安全的有关制度和要求,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将学生安全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放假前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排查并及时消除稳定安全隐患。放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集体出游等活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关注和掌握学生离返校情况,对请假的学生要了解清楚原因,提醒并督促学生按时返校,严格请销假制度。
3.放假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同时,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和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如实上报。
各二级学院在4月7日晚上进行晚点名,准确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对未返校学生的情况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督促其按时返校。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