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春季是学生危机事件高发时段,为了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防止学生因严重的心理障碍引发恶性事件发生,确保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8年3月19日——2018年4月28日
二、排查范围
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排查程序
1.自查。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二级学院对学生开展心理危机的自查工作,具体排查方式自行确定,排查过程中如需帮助,请与中心心理咨询师联系。
2.报送。自查结束后,于4月28日下午5点之前将《安康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送表》(纸质版并盖章)、《安康学院学生谈话记录表》(纸质版或电子版皆可)报送至江北学生服务中心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工部202办公室)。
四、查后工作
1.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后,各二级学院要安排适当的人(心理咨询师、辅导员、当事人的同学、朋友等)与当事人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实现“一对一”帮扶,并建立健全心理档案。
2.对于问题严重的学生,要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尽快开展咨询和转介工作。
3.对于精神康复期学生,要责成该学生家长监管其按时服药,辅导员要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保证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2.排查工作严格遵守“内紧外松,以人为本”的原则,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3.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4.遇到不好把握的情况,可随时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0915—3288038 柯老师
附件1:安康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结果报送表
附件2:安康学院学生谈话记录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