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学生食堂补贴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陕教财[2017]22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评定和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条件
1.我校正式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家庭经济困难,经济来源没有保障,无力支付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用。
二、评定程序及办法
1.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生活补贴学生的经济状况和日常表现进行认真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二级学院评审工作小组。
3.二级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复核、汇总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通过。
三、资助金额及方式
生活补贴按照每生300元的标准一次性打入学生本人资助卡中。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12月13日前,各二级学院将评定学生名单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学生处。
2.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把生活补贴补贴到真正困难的学生;根据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前完成评定报送。
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2017—2018学年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分配表
附件2:安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汇总发放表(2017-2018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