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安康学院第四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赛事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11/15 14:35    作者:学工部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1031日,学工部发布了《关于举办第四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根据近期实际工作情况对本次大赛进行了局部调整,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赛程调整:

原定于1117日、23日、24日共三天的赛程调整两天,1117日举行笔试和案例分析环节,大赛内容不变,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 

时间:11179:30—11:30

地点: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429

(二)案例分析(限时5分钟)

时间:111715:00—18:00

地点: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429

(三)主题演讲与谈心谈话

1.主题演讲(限时5分钟)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谈心谈话(限时6分钟)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各赛事环节,要求参赛选手提前10分钟进行相关准备。全部比赛环节结束后公布结果并颁奖。

二、赛事范围

1.笔试

原则上全体辅导员均需参加笔试,考虑我校辅导员年龄结构实际,19671231日(含)之前出生的辅导员根据意愿可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也可以申请单独完成试卷;19671231日之后出生的辅导员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理论笔试。全体辅导员均需参加理论笔试,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辅导员的试卷由学工部统一集中收取,申请个人单独完成的笔试试卷的辅导员必须在规定时间(1117下午日5点前)交到学工部。

符合申请单独笔试条件的辅导员于1117日上午930分到1429教室领取笔试试卷,单独笔试的试卷成绩不参加排序

2.案例分析

19671231日之后出生的辅导员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案例分析环节比赛;19671231日之前(含)出生的辅导员同志采取自愿参与。

3.主题演讲与谈心谈话

学工部根据参赛者笔试和案例分析得分,最终确定前6名同志进入本环节。

三、注意事项

1.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是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全体辅导员应积极全程地参与到赛事的各个环节;

2.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结果是辅导员岗位任职的重要参考指标。(校发〔2016106号)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