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请将2017级新生(含专升本)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舍长名单上报学工部。
1.上报时间:2017年11月24日前;
2.上报人数:各班上报一名心理委员;各宿舍上报一名舍长;
3.上报方式:以纸质版、电子版两种方式上报,电子版发至学工部邮箱Email:akuxsc@aku.edu.cn,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学工部202办公室。
附件:安康学院2017级心理委员及宿舍舍长信息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安康学院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20 陕ICP备 17014456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 学工信箱:akxyx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