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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10/31 14:04    作者:学工部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学校决定举办第四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通过开展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以赛促建,夯实辅导员工作基础,提升辅导员专业化水平;展示辅导员职业能力,树立辅导员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参赛对象

全体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三、比赛时间

201711月下旬,具体时间安排见《安康学院第四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方案》(附件1

四、大赛组织与评审流程

本次大赛分为两个阶段:初赛和决赛。初赛内容为基础知识测试(包括网文写作)、案例分析。两项成绩相加前10名进入决赛。决赛内容为主题演讲和谈心谈话。依据全程比赛的四项成绩之和确定选手比赛最终名次。

(一)初赛

1.基础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辅导员理论修养、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网络素养。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网文写作。限时120分钟。

2.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赛选手提前10分钟现场抽题,围绕案例中的问题本质、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及相关启示进行阐述。限时5分钟。

(二)决赛

1.主题演讲。主要考察辅导员逻辑思维及讲授能力。本环节有命题演讲(比赛前一天晚上抽题)和即兴演讲(比赛前15分钟现场抽题)两种方式,由选手自主选择。即兴演讲得分按照原始得分的102%计算。比赛限时5分钟。

2.谈心谈话。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政策、学生特征、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参赛选手提前15分钟现场抽题,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限时6分钟。

五、表彰奖励

按决赛最终得分评选大赛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并予以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鼓励并支持辅导员参赛,积极营造广大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2.案例分析、主题演讲和谈心谈话环节均要求全体学工干部现场观摩。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安康学院第四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方案》

 

 

                学生工作部

                                                                 2017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