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生办[2011]25号文件精神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6级学生学生证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为了确保2016级学生学生证的顺利办理,请各院系安排一名辅导员老师负责本院系2016级学生学生证办理的相关工作。
二、有关填写要求
(一)《安康学院学生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信息录入
所填信息提供以“2016级学生基本信息总表”为依据,姓名、身份证号码不能改动(否则,无法上传至教育部、铁道部学生信息平台,学生持证无法购置到优惠车票)。姓名的字与字间不留空格。 院系班级填学院简称+班级名称,如“农生院2016级农学”;“乘车区间”填:离家住地最近的火车站站名(全国火车站站名)、站名必须和这里提供的一致;学制填阿拉伯数字;入学时间填2016.9.4.
(二)学生证填写
1.填写内容必须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不能涂改。填写的有关内容必须和《安康学院学生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中相关内容相符。
2.填写注意事项:姓名、性别、籍贯和出生年月要如实填写;院系必须是本二级学院名称的全称,如“化学化工学院”或“农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专业必须是全称,如“数学与应用数学”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班级填写为 “2016级”或“2016级×班”;学制填写:本科填“4”,专升本填“2”;身份证号和学号必须按提供的填写;入学时间填“2016年9月”;发证日期填“2016年12月”;乘车区间填“安康—离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名”,不乘火车者此栏不填(否则此证无效),请各院系对“乘车区间”严格审核。请将一寸免冠标准彩色照片贴到指定位置,照片粘贴要牢固,避免压钢印时脱落。
三、学生证办理日程安排
1.12月2日前将《安康学院学生学生证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学生处王瑞卫老师处,同时送交纸制版(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12月6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到学生处领取空白学生证。
3.12月15日前将填好的学生证以院系为单位交回学生处。
4.12月25日以后以院系为单位到学生处领取办理好的学生证。
四、有关说明
1.有关表格请在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江北校区各院系请按日程安排到学生服务中心办理。
附件1:2016学生证办理信息登记表(安康学院学工群或学工部网站下载)
附件2:2016级学生基本信息总表(安康学院学工群)
附件3:全国火车站站名
学工部(学生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