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有关考核工作通知精神,现将2014-2015学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辅导员对照《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党发[2011]46号),结合实际工作,对本人全学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并请于7月13日前将书面总结(述职报告)和《安康学院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交到学工部。
二、请各院系按照《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学生评议,召开考评会,并于7月13日前将《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院系考核表》报送学工部。推荐为“优秀”的名额,请各院系务必控制在本院系专职辅导员总数的40%以内(辅导员只有1人的院系可推荐1人)。
三、在学校考核会上,院系推荐为“优秀”的辅导员要进行工作汇报(汇报时间每人限时8分钟,可以使用PPT);所有辅导员须将有关支撑材料带到考核会场展示。
四、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由院系按《安康学院兼职班主任及兼职辅导员管理暂行办法》(校党发〔2013〕3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的过程资料院系存档。考核结果请于7月13日前报送学工部。
附件1: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院系考核表
附件2: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
附件3: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个人自评表
附件4:安康学院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汇总报表
附件请在在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附件1、4请按通知要求报送学工部,附件2、3请院系存档。
学工部(学生处)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