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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05/04 10:15    作者:学生处     来源:     点击:

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的通知》(陕教贷办〔20158号)要求,每年的5月集中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引导学生养成诚信做人、诚信做事的品质,积极营造“诚信立身,诚信立学”的校园育人氛围,推动我校各项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554-530

三、活动内容

各院系要以 “诚信”为主题,结合主题班会、党日(团日)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通过“班级黑板报”、“主题演讲”、“报告会”、“个人征信知识教育”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在校园内倡导诚信做人、诚信做事的传统美德,提升诚信教育效果,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院系应高度重视诚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在活动中通过倡导诚信精神,督促诚信行为,提升学生的诚信道德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学生尤其是贷款毕业生参与各项诚信教育活动,确保本次活动的实效性。

2.注重成效,及时总结。各院系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于531日前向学生处报送总结材料。材料包括:本院系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具体时间、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等,材料要求短、实、新,1500字以内。材料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方式报送。纸质版报送至江南校区南区行政楼201室;电子信箱:553039696@qq.com,电子邮件主题为“诚信教育+报送院系名称”。

 

 

 

学生处

20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