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由于区社保中心将于10月30日办结本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上传数据,逾期不再办理。目前,尚有部分学生未到计财处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20元/学年),故请各院系通知相关学生尽快登录www.ccb.com/sn缴费(具体操作流程参考附件1)。缴费截止于10月29日下午5点,逾期仍未缴费者,将造成医保中断(脱保),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附件1:网上缴费指南
学生处 计财处
2014年10月17日
安康学院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20 陕ICP备 17014456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 学工信箱:akxyx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