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生办[2011]25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4级学生学生证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为了确保2014级学生学生证的顺利办理,请各院系安排一名辅导员老师专门负责本院系2014级学生学生证办理的相关工作。
二、有关填写要求
(一)《安康学院学生证学生信息登记表》信息录入
所填信息以提供的“2014级学生基本信息总表”为依据,姓名、身份证号码按学工群提供的不能改动(否则,无法上传至教育部、铁道部学生信息平台,将无法办证)。姓名的字与字间不能留空格。注意严格把关“乘车区间”(安康——离家住地最近的火车站站名)。
(二)学生证填写
1.填写内容必须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不能涂改。填写的有关内容必须和《安康学院学生证学生信息登记表》中相关内容相符。
2.填写注意事项:姓名、性别、籍贯和出生年月要如实填写,并将一寸免冠标准彩色照片(必须用入校后学校采集的照片)贴到指定位置,照片粘贴要牢固,避免压钢印时脱落;籍贯最多填八个字,如“××省××县或××市××区;院系必须是本院系名称的全称,如“化学化工系”或“农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专业必须是全称,如“数学与应用数学”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班级填写为 “2014级”或“2014级×班”;学制填写:本科填“四”,专升本填“二”;身份证号和学号必须按提供的填写;入学时间填“2014年9月”;发证日期填“2014年12月”;乘车区间填“安康—离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名”,不乘火车者此栏不填(否则此证无效)。请各院系对“乘车区间”严格审核。
三、学生证办理日程安排
1.10月22日前将《安康学院学生证学生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学生处王瑞卫老师处,同时送交纸制版(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2.10月24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到学生处领取空白学生证。
3.11月5日前将填好的学生证以院系为单位交回学生处。
4.12月1日以后以院系为单位到学生处领取办理好的学生证。
四、有关说明
1.学生证补办工作:请各院系安排一名学工助理收齐需补办学生证者的《安康学院学生证补办申请表》(相关内容必须完善),并收取20元/证的优惠卡费,以院系为单位于11月10日以前到学生处办理。
2.有关表格请在学工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3.江北校区各院系请按日程安排到学生服务中心办理。
附件1:安康学院学生证学生信息登记表(学工部网页下载专区)
附件2:2014级学生基本信息总表(学工群)
学工部(学生处)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