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为充实学校学生管理队伍力量,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教职工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若干人。
一、选聘原则
公开选聘,自愿报名,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办事公道、廉洁自律,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应为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
3.比较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内。
三、报名方式和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2.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安康学院专职辅导员申请审批表》和个人自荐材料交学工部。
3.学工部、人事处和院系党总支按辅导员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聘名单。
4.分管领导审核,校党委同意后正式聘用。
附件:《安康学院专职辅导员申请审批表》
学工部(学生处)人事处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