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有关考核工作通知精神,现将2012-2013学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辅导员对照《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党发[2011]46号),结合实际工作,对本人全学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书面总结(述职报告)向所在院系和学工部各提交一份。
二、请各院系按照《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学生评议,召开考评会,并于7月5日前将《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院系考核表》填好盖章后报送学工部。推荐为“优秀”的名额,各院系务必控制在本院系专职辅导员总数的40%以内(辅导员只有1人的院系可推荐1人)。
三、在学校考核会上,院系推荐为“优秀”的辅导员要进行工作汇报(汇报时间每人限时8分钟,可以使用PPT);所有辅导员须将有关支撑材料带到考核会场展示。考核会结束,所有辅导员将书面总结和《安康学院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交学工部。
四、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参加教学部门考核,但应向学工部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附件1:《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院系考核表》
附件2:《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
附件3:《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个人自评表》
附件1请按通知要求报送学工部,附件2、3请根据需要在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院系存档。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