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我校2013届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为了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为毕业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提供良好、优质的服务和保障,使其顺利毕业,安全离校,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热情周到、有序高效、文明安全。
二、集中办理学生离校手续时间:7月7日—9日。
三、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
毕业生本人到所在院系领取“安康学院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单”→到计财处结算学杂费→到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到就业处办理有关手续→到体质健康测试中心退还体质健康测试卡→到后勤保障处公寓科办理退宿手续(在各公寓楼值班室签字后到公寓科盖章)→到各院系交回离校手续办理单(盖章必须齐全、由院系保存),并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个人档案等)。
毕业的学生党员(预备党员),请到院系党总支领取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团员请以班级为单位到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就餐卡里仍有余额的学生,可到伙管科退回现金;欠费学生结清欠费后请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到学生处领取个人档案。
四、工作安排:
部 门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各
院
系 |
1.各院系要隆重举办毕业典礼;
2.从计财处领取并发放离校手续办理单;回收离校手续办理单(盖章必须齐全、由院系保存);
3.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按要求完善后按时交到学生处);
4.学生学业成绩表(加盖院系及教务处公章,按时交到学生处);
5.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办教师资格证材料(按通知时间交到学生处);
6.学生信息与毕业鉴定卡(按要求完善后按时交到学生处);本科毕业生合影照片(着学士服,本科教学评建用,院系留存);
7.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生档案等;
8.召开毕业生座谈会、联谊会、晚会等,多形式欢送毕业生;
9.按毕业典礼方案要求组织毕业生参加毕业典礼;
10.根据计财处提供的最新欠费毕业生名单催促欠费学生缴费;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更新个人信息;
11.体质健康测试中心(体育系负责)做好学生退还体质健康测试卡工作。 |
校 办 |
1.毕业生登记表盖章,开具有关证明;
2.按毕业典礼方案做好有关工作。 |
组织部 |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
宣传部 |
1.通过校园广播等多途径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进行文明、行为规范教育;
2.宣传部负责典礼摄影、录像和新闻报道工作。 |
学工部 |
1.印发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指南、离校手续办理单、致毕业生的一封信、关于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2.办理师范生教师资格证及师范生教师资格证个人专门档案整理;
3.以院系为单位发放毕业生档案。欠费学生欠费交清后持离校手续办理单到学生处领取个人档案;
4.联系火车站购火车票和邮政局邮寄行李事宜;
5.放大张贴“致毕业生的一封信”;
6.按毕业典礼方案做好有关工作。 |
团 委 |
1.办理团组织关系迁转手续;
2.向保卫处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名单;
3.按毕业典礼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4.举办毕业晚会。 |
教务处 |
1.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欠费学生欠费交清后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2.向学生处提供审核通过的毕(结)业学生电子注册名册2本(6月25日前);
3.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加盖实习单位及教务处公章,按档案移交通知要求的时间交到学生处);
4.协助招生办给保卫处提供专升本学生升学去向,并提供毕业生考研去向;
5.按毕业典礼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
计财处 |
1.填写离校手续办理单上欠费学生欠费信息(及时发到各院系);
2.将毕业生欠费最新情况发至教务处、学生处、各院系;
3.清缴学费及清退教材款。 |
保卫处 |
1.户口迁移证办理和发放(毕业生持有效证件自行到保卫处领取);
2.按毕业典礼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
就业处 |
1.毕业生报到证(及时交到各院系);
2.毕业生报到证底联(及时交到学生处);
3.发放和回收就业信息登记表;
4.向保卫处提供毕业生报到(去向)有关信息。 |
招生办 |
1.联合教务处向保卫处提供毕业生之中专升本学生升学去向;
2.负责专升本退档学生的档案退还。 |
图书馆 |
办理图书清还手续 |
后勤
保障处 |
1.伙管科:办理就餐卡内现金退还,公寓科:办理退宿。
2.按毕业典礼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1.各有关部门、各院系要把毕业生离校工作做为近期的一项重大工作。要高度重视,投入足够的情感和精力,要用对待即将远行的子女一样的情感对待毕业生。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各院系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毕业生离校工作,拿出工作方案,详细分工,落实责任,并按学工部(学生处)所发的《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离校期间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
2.各有关部门、各院系要安排工作责任心强、态度和蔼、认真细心的人员负责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整个毕业生离校工作流程和自己所负责的业务;要注意时间的衔接,避免出现“空挡”。
3.要求移交的进入学生个人档案的材料,务必按档案移交通知要求的时间交到指定部门,以免影响工作进程。
4.要求学生在离校前按规定办理好离校手续,提醒学生检查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等证件及材料上的姓名、性别等信息,确认无误(以免给报到时带来不便),可以离校。
5.告知毕业生要在报到期限内按报到证上的报到地点及就业单位前去报到,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前去报到者,应主动向所报到单位发函说明并请假。如果遇到困难,请与有关部门联系,学校将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尽量帮助解决。个人档案一定不要擅自启封,否则,会对报到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6.确因无法交清欠费而未拿到毕业证和档案的学生,又确因就业的需要,经所在院系核实后向校办出具证明,学校可以给其开具毕业证明。
学校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