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2年国家助学金第二次发放工作将于近期进行。为确保本次助学金如期发放,现将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1.所有获助学生均需核对《2012年国家助学金发放表》上本人信息,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建设银行卡号,并签字确认;
2.姓名、身份证号、建行卡号有误的学生,各院系根据学生提供的正确信息自行修改,将修改后的电子表格发送至553039696@qq.com;
3.各院系务必于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前将学生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的《2012年国家助学金发放表》统一返回至指定地点。
江北校区:5号学生公寓楼一楼学生服务中心
江南校区:南区行政楼201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