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有关部门: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进一步促进我校学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励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注册的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办法
严格按照《安康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安康学院学字〔2008〕32号,2012年9月26日修订稿)和《安康学院单项奖励金实施办法》(校发〔2012〕158号)执行。
三、注意事项及评选要求
1.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上述两个文件,并依据《安康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核算学生2012年两学期(2012级为一学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要严格执行文件,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单项奖励金不能重复申报,其资料时间范围为: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
2.各院系要按照评选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结果要在本院系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将评选结果(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和“安康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励金登记表”(均一式二份)、单项奖励金证明或支撑材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等一并报学工部审核。电子文档请发到学生处邮箱:akuxsc@aku.edu.cn 。
3.学生科研、发表论文、各类竞赛获奖,申报单项奖励金时,在单项奖励金登记表中须有相应部门(团委、教务处、科技处等)的审核认定意见。
4.各院系应把评选活动和学风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先进人物事迹,营造争优创先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学风建设。
附件1:安康学院学生单项奖励金登记表
附件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请在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