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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2级新生学生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11/22 16:09    作者:学工部     来源:     点击:

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生办【201125号文件精神和《安康学院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2级新生学生证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为了确保2012级新生学生证的顺利办理,请各院系安排一名辅导员老师专门负责本院系新生学生证办理的相关工作。

二、有关填写要求

(一)《安康学院学生证登记表》填写

所填信息以提供的“2012级学生基本信息总表”为依据。注意严格把关“乘车区间”

(二)学生证填写

1.填写内容必须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且不能涂改。填写的有关内容必须和《安康学院学生证登记表》中相关内容相符。

2.填写注意事项:姓名、性别、籍贯和出生年月要如实填写,并将一寸免冠标准彩色照片(必须用入校后学校采集的照片)贴到指定位置,照片粘贴要牢固,避免压钢印时脱落;院系必须是本院系名称的全称,如“化学化工系”或“农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专业必须是全称,如“数学与应用数学”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班级填写为 “2012级”或“2012级×班”;学制填写:专科填“三年”,本科填“四年”,专升本填“二年”;身份证号和学号必须按提供的填写;入学时间填“20129月”;发证日期填“201212月”;乘车区间填安康离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不乘火车者此栏不填(否则此证无效)。请各院系对“乘车区间”严格把关

三、学生证办理日程安排

1.11月30前将《安康学院学生证登记表》电子版发送给学生处王瑞卫老师,同时送交纸制版。
    2.12月3前以院系为单位领取空白学生证。
    3.12月14前将填好的学生证以院系为单位交回学生处。
    4.12月24以后以院系为单位到学生处领取办理好的学生证。

四、有关说明

1.学生证补办工作:请各院系安排一名学工助理收齐需补办学生证者的《安康学院学生证补办申请表》(相关内容必须完善),并收取20/证的优惠卡费,以院系为单位于1224日以前到学生处办理。

2.有关表格请在学工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3.学工部(处)江北校区办公室在逸夫科技楼副楼4009室。

 

附件1安康学院学生证登记表》

附件22012级学生基本信息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2年1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