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我校2012届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为了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为毕业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提供良好、优质的服务和保障,使其顺利毕业,安全离校,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方便学生、快捷高效、文明安全。
二、集中办理学生离校手续时间:6月28日—30日。
三、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
毕业生本人到所在院系领取“安康学院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单”→到计财处结算学杂费→到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到就业处办理有关手续→到体质健康测试中心退还体质健康测试卡→到后勤保障处公寓科办理退宿手续(在各公寓楼值班室签字后到公寓科盖章)→到各院系交回离校手续办理单(盖章必须齐全、由院系保存),并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个人档案等)。
毕业的学生党员、预备党员,需到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团员需到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和团籍档案转出手续;就餐卡里仍有余额的学生,可到伙管科退回现金;欠费学生结清欠费后请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到学生处领取个人档案。
四、工作安排:
部 门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各
院
系 |
1.从计财处领取并发放离校手续办理单;回收离校手续办理单(盖章必须齐全、由院系保存);
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按要求完善后按时交到学生处);
3.学生学业成绩表(加盖院系及教务处公章,按时交到学生处);
4.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办教师资格证材料(按通知时间交到学生处);
5.学生信息与毕业鉴定卡(按要求完善后按时交到学生处);本科毕业生合影照片(着学士服,本科教学评建用,院系留存);
6.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生档案等;
7.召开毕业生座谈会、联谊会、晚会等,多形式欢送毕业生;
8.按毕业典礼方案要求组织毕业生参加毕业典礼;
9.根据计财处提供的最新欠费毕业生名单催促欠费学生缴费;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更新个人信息;
10.体质健康测试中心(体育系负责)做好学生退还体质健康测试卡工作。 |
校 办 |
1.毕业生登记表盖章,开具有关证明;
2.按毕业典礼方案做好有关工作。 |
组织部 |
党员转出党组织关系。 |
宣传部 |
1.通过校园广播等多途径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进行文明、行为规范教育;
2.宣传部负责典礼摄影、录像和新闻报道工作。 |
学工部 |
1.印发2012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指南、离校手续办理单、致毕业生的一封信、关于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2.办理师范生教师资格证及师范生教师资格证个人专门档案整理;
3.以院系为单位发放毕业生档案。欠费学生欠费交清后持离校手续办理单到学生处领取个人档案;
4.联系火车站购火车票和邮政局邮寄行李事宜;
5.放大张贴“致毕业生的一封信”;
6.按毕业典礼方案做好有关工作。 |
团 委 |
1.办理团组织关系迁转手续;
2.向保卫处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名单;
3.按毕业典礼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4.举办毕业晚会。 |
教务处 |
1.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欠费学生欠费交清后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2.向学生处提供审核通过的毕(结)业学生电子注册名册2本(6月20日前);
3.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加盖实习单位及教务处公章,按档案移交通知要求的时间交到学生处);
4.协助招生办给保卫处提供专升本学生升学去向,并提供毕业生考研去向;
5.按毕业典礼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
计财处 |
1.填写离校手续办理单上欠费学生欠费信息(及时发到各院系);
2.将毕业生欠费最新情况发至教务处、学生处、各院系;
3.清缴学费及清退教材款。 |
保卫处 |
1.户口迁移证办理和发放(毕业生持有效证件自行到保卫处领取);
2.按毕业典礼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
就业处 |
1.毕业生报到证(及时交到各院系);
2.毕业生报到证底联(及时交到学生处);
3.发放和回收就业信息登记表;
4.向保卫处提供毕业生报到(去向)有关信息。 |
招生办 |
1.联合教务处向保卫处提供毕业生之中专升本学生升学去向;
2.负责专升本退档学生的档案退还。 |
图书馆 |
办理图书清还手续 |
后勤
保障处 |
1.伙管科:办理就餐卡内现金退还,公寓科:办理退宿。
2.按毕业典礼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1.各有关部门、各院系要把毕业生离校工作做为近期的一项重大工作。要高度重视,投入足够的情感和精力,要用对待即将远行的子女一样的情感对待毕业生。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各院系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毕业生离校工作,拿出工作方案,详细分工,落实责任,并按学工部(学生处)所发的《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离校期间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
2.各有关部门、各院系要安排工作责任心强、态度和蔼、认真细心的人员负责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整个毕业生离校工作流程和自己所负责的业务;要注意时间的衔接,避免出现“空挡”。
3.要求移交的进入学生个人档案的材料,务必按档案移交通知要求的时间交到指定部门,以免影响工作进程。
4.要求学生在离校前按规定办理好离校手续,提醒学生检查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等证件及材料上的姓名、性别等信息,确认无误(以免给报到时带来不便),可以离校。
5.告知毕业生要在报到期限内按“报到证”上的报到地点及就业单位前去报到,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前去报到者,应主动向所报到单位发函说明并请假。如果遇到困难,请与有关部门联系,学校将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尽量帮助解决。个人档案一定不要擅自启封,否则,会对报到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6.确因无法交清欠费而未拿到毕业证和档案的学生,又确因就业的需要,经所在院系核实后向校办出具证明,学校可以给其开具毕业证明。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