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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08/27 09:25    作者:学工部     来源:     点击: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1]8号)精神,确保每一位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入学,切实做好我院2011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分工

1.学院在东西校区分别设立2011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服务台;

2.各院系负责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资料的审核工作;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新生“绿色通道” 申请资料的审批工作。

二、“绿色通道”申请条件

1.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孤儿;

2.家庭无经济来源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3.家庭所在地为贫困地区,经济收入特别低,生活特别困难者;

4.父母均下岗,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5.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三、“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安康学院新生入学通知书》和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向所在院系提出“绿色通道”申请;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与开发银行签订助学贷款合同者,须出示生源地信用贷款合同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2.院系审核

各院系经初步认定后,指导新生填写《安康学院 “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以及《安康学院学生缓缴学费凭证》,由院系辅导员老师和院系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安康学院 “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中“院系审核一栏”要写清楚缓缴学费具体金额,《安康学院学生缓缴学费凭证》需加盖公章);

3.学院审批

申请学生持院系审核通过的《安康学院 “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安康学院学生缓缴学费凭证》到“绿色通道”服务台办理审批手续;

4.缴费注册

“绿色通道”申请获得通过的新生持《安康学院学生缓缴学费凭证》到计财处办理缴费手续,持缴费票据到所在院系注册。

四、注意事项

1. 各院系要按照“绿色通道”办理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明确“绿色通道”工作具体负责人。在办理“绿色通道”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清楚“绿色通道”办理要求和程序,面对面指导学生填写“绿色通道”相关申请表格,耐心向学生解释“绿色通道”的性质和办理流程,介绍我院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绿色通道”工作结束后,各院系于3个工作日之内以电子版的形式,将《2011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费缓缴汇总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各院系在办理“绿色通道”的同时,及时收集作为学生贫困认定主要依据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妥善保存;

4. 《安康学院“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2011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费缓缴汇总表》均挂在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