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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06/15 15:49    作者:学院办公室     来源:     点击:

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我院2011届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为了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有关工作,为毕业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提供良好、优质的服务和保障,使其圆满毕业,安全离校,现就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方便学生、快捷高效、文明安全

二、集中办理学生离校手续时间:63072

三、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

毕业生本人到所在院系领取“安康学院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单”→到计财处结算学杂费→到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到就业处办理有关手续→到体育系退还体质健康测试卡→到公寓科办理退宿手续(在各公寓楼值班室签字后到公寓科盖章)→到各院系交回离校手续办理单(盖章必须齐全;由院系保存),并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个人档案等)。

毕业的学生党员、预备党员,需到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团员需到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和团籍档案转出手续;就餐卡里仍有余额的学生,可到伙管科退回现金;欠费学生结清欠费后请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到学生处领取个人档案。

四、工作安排:

部 门

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

 

 

 

 

 

 

1.根据计财处提供的最新欠费毕业生名单催促欠费学生缴费;贷款到期催还或办理展期手续,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更新个人信息(620日之前);

2.填写并发放离校手续办理单;

3.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617日前交到学生处);

4.学生“成绩卡”(加盖院系及教务处公章,621日前交到学生处);

5.少数师范毕业生申办教师资格证所缺的材料(617日前交到学生处);

6.安康学院学生卡片、本科毕业生合影照片(着学士服)(放假前交到学生处,本科教学评建用);

7.回收离校手续办理单(盖章必须齐全;由院系保存);

8.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生档案等;

9.召开毕业生座谈会、联谊会、晚会等,多形式欢送毕业生;

10.组织毕业生代表参加毕业典礼。

 

毕业生登记表盖章,开具有关证明等。

教务处

1.毕业证、学位证(630日前交到各院系,交前通知学生处复印师范生毕业证);

2.向学生处提供审核通过的毕(结)业学生电子注册名册(621日前);

3.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加盖实习单位及教务处公章、621日前交到学生处);

4.欠费学生欠费交清后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5.协助招生办给保卫处提供专升本学生升学去向,并提供毕业生考研去向;

6.负责学位授予所有程序。

学生处

1.印发2011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指南、离校手续办理单、致毕业生的一封信、关于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201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组织召开毕业典礼大会;

2.师范生教师资格基础理论补考(624日);

3.办理师范生教师资格证(71日前交到各院系)及师范生教师资格证个人专门档案整理;   

4.毕业生档案(630日前交到各院系);

5.欠费学生欠费交清后到学生处领取个人档案;

6.联系火车站购火车票和邮政局邮寄行李事宜;

7.放大张贴“致毕业生的一封信”。

就业处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627日前交到各院系);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底联(627日前交到学生处);

3.发放和回收就业信息登记表;

4.向保卫处提供毕业生派遣(报到)有关信息。

组织部

党员转出党组织关系

宣传部

通过校园广播等多途径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进行文明、行为规范教育。

 

1.转出团组织关系及档案;

2.向保卫处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名单;

3.举办毕业晚会。

计财处

1.填写离校手续办理单上欠费学生欠费信息(622前交到各院系);

2.将毕业生欠费最新情况发至教务处、学生处、各院系;

3.清缴学费及清退教材款。

保卫处

户口迁移证办理(630日前)和发放(学生持有效证件自行到保卫处领取)。

招生办

1.联合教务处向保卫处提供毕业生之中专升本学生升学去向;

2.负责专升本退档学生的档案退还。

图书馆

归还图书

后勤

集团

伙管科:办理就餐卡内现金退还          公寓科:办理退宿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1.各院系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安排布置毕业生离校工作,按学生处所发的“关于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

2.各院系(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耐心、细心、认真、熟悉业务的人员)负责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

3.要求移交的材料,很多是要进入学生个人档案的,请务必按时交到指定部门,以免影响工作进程。

4.要求学生在离校前按规定办理好离校手续,提醒学生检查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等证件及材料上的姓名、性别等信息,确认无误后(以免给报到时带来不便)可以离校。

5.请告知毕业生:应在报到期限内按“报到证”上的报到地点及就业单位前去报到,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前去报到者,应主动向所报到单位发函说明并请假。如果遇到困难,请与有关部门联系,学院将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尽量帮助解决。个人档案一定不要擅自启封,否则,会对报到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6.确因无法交清欠费而未拿到毕业证和档案的学生,又确因就业的需要,经所在院系核实后向院办出具证明,学院可以给其开具毕业证明。

 

 

 

学院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