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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05/11 10:13    作者:xsc     来源:     点击: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近期工作安排,我院将于近期开展2011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毕业班本专科学生。

已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根据陕西省相关规定,申请生源地贷款的陕西籍在校大学生必须是经高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非陕西籍学生由学生个人向家庭户口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根据当地政策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二、办理程序

1.2011年6月10前,需要申请或续贷2011年生源地贷款的陕西籍学生到所在院系登记报名,各院系结合我院201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认真审查,要综合考虑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消费情况(节俭状况)后进行审查。审查后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指导学生填写《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签订《安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同时,各院系填写《安康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附件3);

本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学生个人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该表学校不再盖章),届时凭该申请表和《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1)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需要学院提供“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或“无贷款证明”的学生,可自行登录我院学生工作部网页(学院主页—组织机构—学生工作部—下载专区)下载《安康学院在校生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无贷款证明)》填写后按顺序盖章。

非陕西籍学生根据当地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根据需要到所在院系和学院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2.2011年6月8前,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报送的申请审批表和名单进行复核,加盖公章并将原表返回院系,由院系发放给申请学生;

3. 2011615后,学生凭以上表格及相关手续,到生源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截止时间根据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

三、工作要求

1.生源地贷款政策是党和政府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生源地贷款对于缓解高校财务压力、提高办学效益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各院系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生源地贷款政策,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做到“应贷尽贷”,缓解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筹措学费的压力;

2. 所有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必须从“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对于2010年认定工作结束后因各类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安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库工作暂行办法》补充认定,但不得减少或简化认定程序,认定后方可进入院系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并具有申请生源地贷款资格;

3. 各院系要做好生源地贷款学生的电子档案留存,辅导员(班主任)要对贷款学生人数及相关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4.各院系要告知在校生暑期办理生源地贷款网上申请时,务必准确填写提交本人学号、姓名、院系、专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对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造成的贷款资金错划或不能到账等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5.各院系要告知已签订就业协议或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登录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准确个人就业信息或升学信息(就业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6.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严格履行贷款协议,提供真实的贷款资料,并承担还款责任;

7.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投诉电话:0915-3288019投诉信箱akuxsc@aku.edu.cn.各院系要在生源地贷款学生资格认定期间,设立本院系咨询、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并通知到每个学生,及时、妥善处理教职工、家长及学生的咨询、投诉。

四、需要报送的材料

1.加盖院系公章的认定文件(文件应包括公示情况、认定结果,以及设立的咨询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和受理投诉情况);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纸质版);

3.《安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承诺书》(纸质版);

4.《安康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168

各院系报送材料前要严格审核申贷学生信息,杜绝出现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误,个人申请表与汇总表相关信息不一致等现象,确保我院生源地贷款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

联系人:车静

  话:0915-3288019

  点:南校区行政楼201

E-mail: akuxsc@aku.edu.cn.

附件: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

2.《安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承诺书》

3.《安康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