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督促贷款学生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2011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前还清贷款
1.请各院系根据对本院系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在校期间的消费情况的了解,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还清贷款。
2.可以提前还清贷款的学生,请携带本人贷款合同,直接到中国银行安康分行个经部办理还款手续。联系人:马新苗,联系电话:3216058,3212210。
3.毕业前还清贷款的学生,请将银行开具的还款凭证(复印件)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毕业后还清贷款
1.不能够在毕业离校前还清贷款的学生,必须在毕业离校前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请各院系通知贷款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签订还款协议,并教育贷款学生自觉履行还款协议,主动与银行联系,及时、足额还款。
2.协议签订时间暂定5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3.协议签订所需材料
①贷款学生父母承诺书一式2份;
②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3份;
③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一式2份;
④贷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贷款人父母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主一页)各2份。
四、注意事项
1.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尚未签订还款协议又未还清贷款的学生,学院将暂缓办理其毕业手续。
2. 附件2、3、4、5、6均挂在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请各院系指导学生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咨询电话:3288019。
附件:
1.各院系贷款学生名单
2.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3.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4.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
5.承诺书
6.贷款学生信息登记簿(只提供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akuxsc@ak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