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院学生证管理规定,现将2010级新生学生证办理 、部分学生补办学生证及充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级新生学生证的办理:
请各院系指定一名辅导员老师专门负责组织2010级新生办理学生证,指定人员于2010年11月22日在学生处参加培训会。(要求各院系再指派一名学生工作助理参加会议)。
二、在校生学生证补办:
1、因有学生证丢失、破损、更改乘车区间、补办乘车优惠卡磁条的同学请本人于12月8日―12月20日到学生处进行办理。
2、学生证补办由本人如实填写《安康学院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在学生处网页上下载),经学生所在院系党总支审核并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学生持此申请表到学生处进行补办。
3、学生入学后家庭住址变更或父母均常年在外地工作的,应凭家庭或父母工作地居住证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时,必须将原证件交回学生处。
4、学生证补办时,证件损坏的须将原证交还学生处。证件丢失的,补办后又找回的,将原证交还学生处注销,学生本人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生证。一经发现,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因乘车优惠卡磁条消磁,需补办的,应将学生证及原磁卡交学生处,在补办时,需检验学生证及原磁卡。
6、补办的学生证领取时间:2010年12月20日―12月23日。
三、学生证充磁:
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在12月3日―12月20日(周末除外)规定时间内,到学生处集中办理充磁事宜。
学 生 处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