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9月、10月学生勤工助学用工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10/22 00:00 作者:安康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来源: 点击:
各院系、各部门:
请于10月底之前将本院系、本部门9月、10月学生勤工助学用工情况统计报送学生处。各院系、各部门聘用的固定岗位学生(指上班时间和行政人员上班时间一样),从9月份开始,劳务费按400元计算。
具体要求:
1.以纸质版报送《安康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劳务费发放表》(请在学生工作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纸质表格需用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院系、本部门公章。
2.请同时报送9月、10月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表。
学生处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