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43号)和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安医保发【2021】8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财政补贴后,个人参保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20元。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整体参加学校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我校学生于2021年8月27—10月14日进行集中缴费。有部分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交费,现可自行补交,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体在籍学生
二、参保时间:
2022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0日。
三、参保个人缴费标准:
2022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四、缴费方式:
交费具体操作:安康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五、享受待遇时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参保要求
1、已参保成功学生可凭缴费截图(凭本人身份证可在汉滨区政务大厅打印票据,地址:水景湾),务必在辅导员处进行登记。
2、凡未在汉滨区医疗保障局参保的在读学生,需提供户籍地参保的缴费票据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交学院辅导员处统一保存)
3、各二级学院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督促学生与家长沟通,积极享受政策。确因个人原因不愿参保的学生必须签署附件2:《放弃参加安康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请自行下载附件2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学生本人自留另一份交学由院辅导员处统一保存)。
附件
放弃参加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承诺书
学工部
2021年12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