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安康学院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及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按照《安康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校发[2017]93号)文件精神,现将学工部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二、2021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1.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李 岩
成员:钟泽斌 杨朝霞 张龄允 柯小敏 唐璟瑜
纪检监督:罗小琴
2.考核时间范围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3.年度考核人员范围及推荐优秀指标分配
年度考核人员范围为除学工部处级干部(实职)以外的所有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学工部优秀指标2人。
4.考评时间、方式及程序
考评时间:2022年1月4日。
考评方式及程序:
(1)个人述职;
(2)民主测评;
(3)确认格次:由学工部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确定初步等次;
(4)公示上报:考核初步等次结果在内网公示3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等次,并上报人事处;
(5)系统填报:2022年1月10日前参加考核人员在人事系统中完成填报并提交,负责人审批考核登记表。
二、第四轮岗位聘任中期检查工作
1.时间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人员范围
第四轮岗位聘任中聘在教师岗位、非教师专技岗位的教职工。
3.自查
教职工对照岗位聘任年度目标填写《第四轮岗位聘任中期自查表》。既聘在教师、非教师专技岗,又同时聘在管理岗位的教职工,以教师、非教师专技岗聘期目标任务作为参照进行自查。在2022年1月7日(周五)前完成,并报送至学工部202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