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安康学院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经民主推荐和考核工作小组评审,确定考核结果如下:
1.年度考核优秀:杨朝霞 唐璟瑜
2.其他人员考核均为合格。
公示时间:2022年1月4日—1月6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工部考核工作小组反映。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月4日
安康学院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20 陕ICP备 17014456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 学工信箱:akxyx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