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党发〔2011〕46号)和《安康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校发〔2017〕93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安康学院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及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经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联评等程序,结合辅导员工作实绩,经研究决定,确定考核结果如下:
1.2021年度考核优秀(6人):常远红、于正豪、彭超、石纭昊、冯磊、鲁澧
2.其余35位专职辅导员均为合格。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15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考核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3282252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