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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03/28 14:4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春季是心理危机的高发期,随着天气转暖,人体生理代谢进入旺盛期,内分泌活动变化增强,大学生容易产生情绪波动。此外,疫情防控工作和开学前后的学习压力等问题接踵而至,会影响部分学生的心理状态。为提升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力度,防止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决定对学生分类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3月28日——4月30日

二、重点排查对象

1.心理测评筛出的需要密切关注和重点关注的学生;

2.由于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如:考研失败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有严重困难的学生、无法按期毕业的学生等;

3.遭遇突发事件、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4.身体出现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5.本人或家庭成员、亲友中有自杀倾向或自杀未遂史的学生;

6.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社会交往很少,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7.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8.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自卑感强烈的学生;

9.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10.患有严重心理和精神疾病,并已经被专家确诊的学生;

11.人际关系失调或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12.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13.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三、排查工作安排

1.危机排查

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开展本院学生的心理危机精准排查工作,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建立完善的心理危机排查档案,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关注力度,及时了解学生返校前后的情绪、行为变化、心理困惑等。对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

 2.报送信息

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或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填报《安康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和《安康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反馈表》(见附件2),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将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395863727@qq.com。

四、其他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院实际,进一步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落实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排查过程中做到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并且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避免因工作疏漏对学生造成的心理伤害。

2.对于排查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辅导员应立即上报,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展开谈心交流和人性化管理,安排心理委员、宿舍舍长和学生干部进行重点关注,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3.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对于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学生心理危机分级分类情况,及时向二级学院反馈指导意见,共同做好重点关注学生群体的跟踪监护、精细帮扶。通过心理咨询、常规的心理疏导、朋辈互助建立等为学生提供持续的心理支持。对确诊有精神疾患的学生应尽快转介,或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915-3288038

 

附件:1.《安康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结果汇总表》

      2.《安康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反馈表》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