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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05/16 15: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213号),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学生资助由保障型发展型拓展,现就做好2022年我校资助育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

立德树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资助工作的根本任务。各二级学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学院全员参与、各科室配合、各教育教学环节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强化资助育人工作中的人文关怀。通过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爱国、励志、感恩、诚信和社会责任感教育,着力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创新形式,全面开展

1. 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每年5月份是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各二级学院要通过专家讲座、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要积极发动全社会资源,邀请电信、金融、法律、公安等方面的专家,开展面向全院学生的专题讲座,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综合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微信、微博、网站、国家反诈中心APP等载体,抓住开学前、报到后、离校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和还款手续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将诚信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

2. 开展爱国感恩励志教育活动

各二级学院要将资助工作与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在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中,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导向作用,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的奋斗精神,并通过爱国教育、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典型宣传表彰会、励志典型报告会等形式,大力传播正能量,引导全体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涵养奋斗品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二是在国家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培养学生对党和国家的感激之情、感恩之心,激发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创新,教育学生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三是在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申请发放环节中,向退役士兵学生宣传国家实施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政策是为了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提升退役士兵能力素质和就业质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新的力量;国家实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政策,有利于缓解退役士兵的工学矛盾和生活压力,号召广大退役士兵爱国感恩,励志成才。四是在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环节,以能力提升为关键,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自强精神。

3. 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受助学生每年参加义务劳动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能低于2次。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册、微信、微博等形式,鼓励受助大学生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咨询服务、敬老院孤儿院慰问演出等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教育受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感恩回馈、勇于担当。

三、总结经验,宣传典型

1. 报送资助育人工作报告。各二级学院要将实践中的好做法进行梳理总结,打造各具特色的资助育人品牌和项目,于67日(星期二)前报送资助育人工作报告。报告应包括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爱国感恩励志教育活动、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三方面内容,写明活动时间、参加人次、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要求语言简洁、突出亮点,图文并茂,字数不少于3000字。如有图片、视频等材料,可一并报送。

2. 报送学生典型事迹材料。各二级学院要深入挖掘本校获奖受助学生(含退役士兵学生)在爱国、诚信、感恩、励志、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形成书面材料或短视频,于67日(星期二)前报送。书面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叙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和先进事迹。个人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院系班级、获得的资助项目和主要奖项等内容,先进事迹可从专业学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提炼,要求事迹真实典型、有较强的示范作用。短视频时长不限,FLV格式,大小控制在100M 以内。学生应在视频开头简要介绍姓名、政治面貌、院系班级、获得的资助项目后,重点介绍自身先进事迹。每个学院至少报1份典型事迹材料。

3. 报送资助育人年报表。各学院要在67日(星期二)前,报送《2022年资助育人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所有上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名+资助育人”命名发送905104205@qq.com,纸质版报送学工部资助中心(南行政楼201)。学生工作部将遴选出部分优秀案例和典型事迹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并在学校网站、官方微信、易班登载宣传。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开展情况将拉入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考核范畴。

联系人:杨朝霞       电话:0915-3288019

 

                                        学生工作部

202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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