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2—2023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退役士兵且2022-2023学年在籍在读学生
二、 上报材料:(1)、《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2)、退役复学后新办的《学生证》及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注:学生证和建行卡复印在一张纸上);
三、上报时间:2022年11月1-- 2022年11月4日
四、上报地点:学工部205室,联系电话:0915--3228929
学工部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