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上报范围:
1、2023年3月以来退役复学的学生;
2、2022年秋季复学未申请秋季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二、报送材料
1、《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纵向复印);
2、本人退役复学后新办学生证、身份证、建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三样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报送时间地点
即日起截止2023年4月20日,地点:学工部205室,电话:0915-3228929
学工部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