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三全育人”工作机制,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对照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条件,结合各二级学院师资队伍与工作开展情况,经学校遴选,确定化学化工学院、经管学院为安康学院首批二级心理辅导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21日-6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向学工部反映。联系电话:0915-3282252。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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