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安康市民政局、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汉滨区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2023年集中缴费期征收2024年度居民医保)。
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原则上参加学校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我校于2023年9月8­—10月10日进行集中缴费。未能在规定时间交费学生可自行补交,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体在籍学生
二、参保时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0日。
三、参保个人缴费标准:
汉滨区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2023年集中缴费期征收2024年度居民医保)。
四、缴费方式:
交费具体操作见附件1:安康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五、享受待遇时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参保要求
1、已参保成功学生可凭缴费截图务必在辅导员处进行登记。有需要票据的学生(凭本人身份证于12月底在汉滨区政务大厅打印,地址:水景湾),
2、凡未在汉滨区医疗保障局参保的在读学生,需提供户籍地参保的缴费票据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交学院辅导员处统一保存)
3、各二级学院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督促学生与家长沟通。确因个人原因,在学校和户籍所在地都没参保的学生须签署附件2:《放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承诺书》。(请自行下载附件2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学生本人自留另一份交学由院辅导员处统一保存)。
附件1:安康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2:放弃参加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承诺书
学工部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