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学校职改办《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安康学院辅导员型教师讲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经个人申报,学工部评审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核。现将符合本年度讲师职称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量化客观分积分和申报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2023年11月9日—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工部职称评审工作组反映,电话:0915-3282252。
材料公示地点:学工部202办公室(江南校区)。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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