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党发〔2011〕46号)和《安康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校发〔2021〕159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安康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经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联评等程序,结合辅导员工作实绩,经研究决定,确定考核结果如下:
1.2023年度考核优秀(7):赵晓凤、寇静媛、唐秋明、张宇航、许珂瑶、梁博文、薛涛
2.其余40位专职辅导员均为合格。
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0日。
以上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考核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李岩 3282252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