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学生:
为做好我校2024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
退役入学学费减免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发放,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士官)和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保留学籍的新生)。
2.退役复学学生。
3.退役入学学生(退役一年以上,属自主就业考入本校的新生)。
4.往年未申请学费补偿、学费减免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
1.审核盖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全国征兵网上在线填写)原件。(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1份);
2.《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3.本人学生证(在校生入伍提供)或毕业证(毕业生入伍提供)、身份证、建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1份)
4.贷款代偿须提供所有贷款合同复印件(1份)(注:贷款代偿只补学费部分,超出学费不予补偿)
(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全国征兵网上在线填写)原件。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签字盖章和学校财务部门签字盖章。(一式两2份)
2.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3.本人复学的新学生证、身份证、建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纸上。(1份)
(三)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全国征兵网上在线填写)原件。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签字盖章和学校财务部门签字盖章。(一式两2份)
2.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3.本人入学的学生证、身份证、建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纸上。(1份)
三、办理流程
1.符合补偿政策的应征入伍及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本人登陆全国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2.持申请表原件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
3.持申请表原件到学校财务处核实学费(财务签字盖章)。
4.将签字盖章的资助申请表原件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注意事项
1.大学生应征入前必须办理好学籍保留手续。
2.申请表上请贴学生本人2寸证件照片。
3.提交申请表时请带上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学生证、身份证等原件材料(审核)。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8—10月14日。
地点:江南校区2号教学楼2117室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915-3288019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