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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康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成果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04/09 08: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十届陕西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的通知》(陕教工生办〔2025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效,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和优秀成果的实践应用,学校特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成果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内容

推选包括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典型经验(以下简称典型经验)2个子项目。

二、推选目的

(一)典型案例重点聚焦解决学生普遍存在的共性突出心理问题,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科学性、可推广性和专业性;

(二)典型经验聚焦在心理育人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工作特色及心理育人成效,形成可供参考和借鉴的育人经验。

三、申报对象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以及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

四、推选要求

(一)典型案例要求

1.案例已取得一定成效,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能为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

2.案例材料严禁抄袭和杜撰,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内容符合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

3.案例应做好相应的伦理规范和隐私保护的措施及要求,征得相关受干预对象知情同意后进行报送,且不能涉及违反知识产权的要求。若由此引发纠纷,由报送单位负责。

4.已获校级及以上奖项的典型案例不再参评。

(二)典型经验要求

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际需求为导向,着力在解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点难点下功夫,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总结和凝练出符合校情学情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具有一定参考和借鉴意义。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共设一、二、三等奖若干。获奖典型案例、典型经验择优参评陕西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典型案例推选。

六、报送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并于41617:00前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申报书(AB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典型经验材料》,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邮箱:162207329@qq.com

联系人:柯老师 联系电话:0915-3288852

附件:

1.《陕西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申报书AB表》

2.《陕西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申报书》

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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