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政管理部门:
《安康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为确保班主任选聘与配备工作有序开展,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本次班主任配备覆盖大一、大二年级全体本科生班级,按照 “一班一员” 原则,每个本科生班级须配备1名班主任,
2.各学院需结合《办法》要求、本院辅导员配备情况、师资队伍建设实际及学科专业特色,于10月28日前完成《本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完成后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3.按照《办法》“班主任每学年集中选聘一次”的要求,各学院须在11月5日前完成本学年班主任人选确定,将新聘班主任名单统一报送至教师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审批备案,逾期将影响后续工作统筹推进。
二、工作要求
1.班主任人选须为学校在职专任教师、党政管理部门处科级干部。二级学院50岁以下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党政管理部门50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处科级干部,原则上必须报名参与班主任选聘;积极鼓励 50 岁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党政管理部门管理干部报名担任班主任,充分发挥其育人经验优势。
2.班主任选聘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合组织开展,党总支具体负责实施,分两类人员推进。
党政管理部门干部:采取“双向选择”方式报名,管理部门处科级干部根据个人意愿向二级学院报名申请,由二级学院根据报名人员的学科背景、综合能力等组织遴选
二级学院专任教师:由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按规定完成个人报名,同步开展资格初审,确保人选符合《办法》及本院细则要求。
3.选聘工作中需确保遴选人员满足以下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达标: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无违规违纪记录;
职业道德与师德过关: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乐于奉献,专任教师需符合良好师德师风要求,管理干部需具备优良职业素养;
工作态度与初心契合: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能主动投入班主任工作;
能力与身心适配:具备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班主任职责。
4.严格遵循《办法》第十二条“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合组织开展,党总支具体负责” 的流程要求,不得简化或跳过关键环节,确保整个遴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合规。
5.在班主任工作试点工作中选聘的班主任可继续担任,11月前绩效标准按照试点办法执行,11月份起按照新制定《办法》执行。
请各二级学院、各党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本次班主任配备与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及本通知要求协同推进,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完成。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