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落实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届陕西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展示活动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心理育人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质增效,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展示活动校级初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课润心,以爱育人
二、参加对象
我校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课程教学的在编在岗专兼职教师。补充说明:已获往届省级大赛二等奖(含)以上以及往届省级教学标兵、教学骨干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校级初赛。
三、活动内容
参赛教师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规定的主要教学内容,结合我校学生心理特点和教学实际,自选主题、自拟题目,准备相应教学微课、教案和课堂讲授,突出教学创新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可参考往届优秀教案主题(如生命教育、情绪管理、挫折应对等),打造贴合我校学生需求的优质教学内容。
四、活动要求
1.参赛教师须于4月8日前报送电子版教案、教学微课(格式规范见附件1),提交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邮箱162207329@qq.com)。
2.学工部组织专家采用“微课评审+教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参考省级复赛评分标准(见附件2),综合评定参赛教师成绩。
3.本次校级初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培训学习。同时根据省赛要求择优推荐1名教师参加省级复赛。
4.推荐参加省级复赛的教师,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专人进行针对性指导,打磨教案、微课内容,助力教师在省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选取校级初赛优秀教学案例、微课视频,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交流与示范教学,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整体水平提升。
联系人:柯小敏 联系方式:0915-3288852
附件:
1.第四届陕西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展示活动教案及教学微课格式规范
2.第四届陕西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展示活动评分标准(复赛)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