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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05/20 09:14    作者:     来源:     点击:

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2026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现已开始请二级学院(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移交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材料和移交时间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有关内容,完成鉴定意见填写和盖章等工作,于6月10日前移交到学生工作部。

2.安康学院学生登记表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有关内容,于6月10日前移交到学生工作部。

3.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于6月10日前移交到学生工作部。

4.安康学院学生档案材料目录清单由二级学院负责完成盖章手续后,6月10日前移交到学生工作部。

5.安康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由二级学院负责审定并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后,于6月15日前移交到学生工作部

6. 安康学院学生学籍卡。二级学院负责审定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5日前移交到学生工作部

7安康学院毕业生实习成绩评定表。由教务处负责审定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5日前移交到学生工作部

8. 安康学院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二级学院负责审定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5日前移交到学生工作部

9安康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由校团委负责审定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5日前移交到学工部。

10.其它经学校审定认为有必要归档的材料由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后,及时移交到学生工作部

二、有关要求和说明

1.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所有移交材料均“以班级为单位,以学号为顺序”整理,按时移交到学生处(图书馆楼学生档案室405,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2.为确保毕业生档案及时转出,学生处在学生离校前要完成档案密封,请各学院、相关部门一定要按时移交。因移交时间延迟造成未封入学生档案的材料,由相关学院或部门单独密封并负责发到毕业生手中。

 

                                       学工部(学生处)

                                        20265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