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安康学院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26〕10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2026学年安康学院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条件
用于奖励我校正式在册二年级及其以上学生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原则上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专业前30%且无补考科目,同等条件下学业成绩排名在前者优先考虑。
二、奖励标准、名额分配
安康学院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评定名额原则上控制在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总人数的6%以内,具体参评比例结合学校当年校内资助经费计提额度统筹核定。2025-2026学年安康学院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审时间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在11月6日下午5:30前完成安康学院奖学金初评、公示及初评学生信息汇总工作,并报送以下材料:
1.安康学院奖学金评审报告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安康学院奖学金获奖人数、获奖金额、公示等情况;
2.《安康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打印(纸质版一式二份);
3.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
4.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
5.安康学院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评审要求
在评选过程中,各学院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优秀的学生参评安康学院奖学金,发挥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评审期间,学校开通咨询、投诉电话3288019。
五、政策咨询及意见反馈渠道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方便广大师生咨询政策、反馈问题,现将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办公地点、办公电话予以公示。如有疑问,欢迎通过正规渠道咨询反馈。
1.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1)江南校区
联系人:王老师,办公地点:2号教学楼2113
办公电话:0915-3288852
(2)江北校区
联系人:王老师,办公地点:3号学生公寓2楼202室
办公电话:0915-3288019
2.各二级学院

附件:
1.2025-2026学年安康学院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5-2026学年《安康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5-2026学年安康学院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安康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