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9年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陕教资〔2009〕152号)精神,在我院党政领导的关怀下,在分管领导的重视下,在各院系的配合下,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10月中旬开始在全院开展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目前,评定工作已圆满结束,共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27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540名,国家助学金获得者3300名,奖助金额达829.6万元,学生受奖受助比例达45.61%。
为使评定工作顺利进行,学生工作部(处)下发了《安康学院关于评定2009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对评定工作做了周密细致的安排,对奖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申请条件、评审程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院系高度重视本次评定工作,在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以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基础上,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审核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对全院申请的情况及综合材料进行了审查,确定了评定名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推荐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学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最终确定我院荣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并在省教育厅上报时限内准确无误的将数据上报工作完成。
我院非常重视这次奖助学金评比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细致做好每一个环节工作,强化政策的严肃性,关注学生的满意度,这次奖助学金的评比工作集中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为做好集中评比的准备、酝酿工作,学院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这次奖助学金评比工作,并对评比程序环节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校园网、信息栏等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相关信息,各院系开展了有辅导员参加的评定工作会议,传达评定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在以上工作基础上,学生如对评定的政策和内容有异议,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了问题解答和咨询活动,并给全院师生公布了咨询电话。
二、建立班级、院系、学院三级评议体系,确保学生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在评比过程中,明确要求各院系遵循班级、院系和学院三级评议制度,在班级、院系评议中吸收了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的广泛参与和决策,使评议促进评定结果的公正。如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助学金是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基础上,资助贫困学生的生活费用。通过公开、严谨、公正的评议,使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真正优秀的学生得到应有的承认和鼓励。
三、加强督导,倾听学生心声,确保学生的建议权。为充分了解各院系在评比中的情况,加强院系评比操作的规范,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建议。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过程督导院系的评比过程,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解答,对院系评选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立即给予纠正。
四、齐心协力,加强评定过程的监控,确保学生较高满意度。奖助学金评定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对优秀学生的肯定。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院系紧紧围绕以爱为源、以生为本的工作理念,把评定的各个环节做深、做细、做到位,认真处理各种矛盾和困难,对学生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处理,使评定前、评定中和评定后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加强评定过程的有效控制,提高评选质量。
现行的奖助学金制度是党和政府实施的重大教育政策之一,旨在建立健全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制度。从中可以看出,奖助政策在强调“助”的同时更重视“奖”。“助”只能从经济上为学生缓解经济压力,而“奖”则更能从精神上对学生进行鼓舞、鼓励,更有利于维护学生的自尊心,激发学生的自豪感。提高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特别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同学,给他们莫大的支持。
为进一步做好评定工作,鼓励优秀学生,各院系积极发挥奖助学金评定的育人功效,以奖助学金集中评定这项具体工作带动学风和校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和谐校园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本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了肯定,家庭困难学生得到了资助。达到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在全院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对促进我院学风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学生工作部(处)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