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现将2010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办理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院系以及学生本人积极配合,按时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一、本次只受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办教师资格证,凡我院2010届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均可自愿申办。
二、学生应提供的材料
1.照片:小2寸同底版彩色标准照片4张。1张贴在体检表上,两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已发至各院系)上,另1张(办证时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所学专业、班级,有重名者,还需写上本人身份证号,贴在“教师资格证照片卡”上,照片下面的括号内写上姓名。见附件一。
2.体检表:已发至各院系。因承担体检的单位要见到学生基本信息已填且在照片上盖章的体检表才给体检,请各院系按要求盖上院系党总支章即可。已体检学生的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交回学生处。
3.《思想品德鉴定表》:已发至各院系。学生本人和辅导员分别填写相应部分。辅导员在签名处签名,盖章处盖院系党总支公章。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发至各院系。填写中应注意: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高中或初中教师资格,专科毕业生只能申请初中以下教师资格(其中:初等教育专业只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前教育只能申请幼教教师资格);一人只能申请一个种类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为自己所学专业。
5.身份证复印件:两面均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A4纸):交验原件(各院系审核后返还学生)。无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者,不能申办教师资格证。
以上3-6项所要求的材料审查无误后请装入“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和“教师资格证照片卡”一起于2010年3月底以前交到学生处罗小琴老师处。材料和资料袋袋面的填法请见“样表”和“样袋”。(见学生处网站首页下载专区)
7.毕业证复印件:学生处代为复印。未取得毕业证者不予办理教师资格证。
三、信息录入
请各院系在学生处网页下载区下载“教师资格证数据导入模板”,按模板格式将所有要求的信息完整无误录入(半角状态,姓名的字与字之间不留空格),经校正确保无误后于2010年3月底以前到学生处李华老师处导入系统。
四、体检安排
地点: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科(文昌路中段)
日期/时间 |
院 系 |
备 注 |
11月30日上午8-11时 |
数学系、农生院
电信系、 |
1.请各院系组织学生统一前往;
2.带上学生基本信息已填且在照片上盖章的体检表;
3.不做肝功检查,可以就餐后前往。 |
12月1日上午8-11时 |
化学化工系、外语系 |
12月2日上午8-11时 |
政史系、教科系
艺术系 |
12月3日上午8-11时 |
中文系(专科) |
12月4日上午8-11时 |
中文系(专科) |
如遇有课,请提前和学生处联系,予以调整体检时间。
因特殊原因未按上面安排的时间参加体检的个别学生,可在12月31日前自行前往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科体检(带上学生基本信息已填且在照片上盖章的体检表)。
五、辅导、考试内容和时间
师范生教育基础理论考试科目为《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教师与法》两门。
考前集中辅导定在11月21日上午8:00-12:00辅导《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11月28日下午2:00-6:00辅导《教师与法》,辅导地点在东校区大礼堂。11月29日-12月4日为考生自学时间。
考试时间为12月5日上午9:00-11:00。请考生持有效证件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12月4日公布考场编排)。
考试用书已到,请各院系及时到学生处王瑞卫老师处领取,及时发到学生手中。
六、收费标准
教材费、体检费、认定费等费用共68.8元/人。请各院系收齐后于2010年3月底以前统一交到学生处罗小琴老师处。
七、有关说明
1.请各院系通知未在校的学生于11月20日以前返校,参加辅导和体检,因特殊原因者,最迟应于12月4日以前返校,12月5日参加考试。
2.因2010年4月上旬要按时给市教育局报送学生纸质档案材料、电子数据信息及缴费,故请各院系务必按要求的时间向学生处报送有关材料及录入的学生电子数据信息,并将所有费用一同交学生处。
3.请用黑色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有关内容,字迹要工整。
4.凡涉及到填表时间的地方请统一填2010年5月10日左右。
5.所有表中所填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所填身份证号必须准确无误(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身份证号码完全一致)。
附件一:教师资格证照片卡(见学生处网页下载区)
附件二:教师资格证数据导入模板(见学生处网页下载区)
学生工作部(处)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六日